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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一章 乍穿新鞋高抬脚

  第一五一章 乍穿新鞋高抬脚 (第1/2页)
  
  傍晚时分,范克里夫看着面前的记录有些发愣,他万万没有想到石堡领地内的臣民会这么富有,大半天的时间就借到了八万多公斤的粮食。要知道整个石堡领地范围内也就不到五千户人家三万人口,而且整个领地之内除了领主黄奕斐子爵之外再没有一个贵族,自他范克里夫以下不是被放逐的王国罪人就是流民,清一色的穷光蛋,可是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居然平均下来每家都能有一百多公斤的余粮。在整个暴风王国就算是最富裕的地方的平民家也没有这么富裕。
  
  八万公斤的粮食,调拨给这次来投降的豺狼人两万……不,一万公斤就应该差不多了,剩下的直接卖给卖了,拿着这些钱现在再去西部沃野至少能买回三四倍的粮食回来,这样的话不仅还了这笔借款还尽赚两倍多的粮食。范克里夫一面在感慨石堡的富庶一面佩服张涛的脑子好使,随便一个主意就解决了石堡的麻烦。时间紧迫,范克里夫叫过一个斥候,让他去联系黑水海盗,根据他的情报,朱亚非和黑水海盗关系不错,找他们应该能卖个好价钱。刚派出人去找黑水海盗,霍格就来了,它来要去暗皮部族的路条。
  
  豺狼人的确有优势,体力足耐力好速度也不慢,人类骑马都需要跑半天的路程霍格半天也就跑到了。距离暗皮部族营地还有好几公里呢,霍格就被暗皮部族的巡哨给拦住了。
  
  果然是背靠大树好乘凉啊。暗皮部族这是抱了一条好粗的大腿啊。看着眼前这一小队浑身穿着轻甲拿着明晃晃武器的巡逻队,霍格心中一阵一阵地嫉妒,它河爪氏族三千多只豺狼人拥有的好武器也没有这一支巡逻队多。
  
  “河爪氏族族长霍比特之子霍格求见暗皮部族族长范特西。”霍格亮出了石堡的路条说道。
  
  “族长带着队伍狩猎去了不在营地里。”带队的小队长查验了路条后说道。
  
  “那我在营地里等它。”霍格说着就要向暗皮部族的营地走,可它刚一抬脚,巡逻队的十把武器立即就抵到它的近前。
  
  “没有族长的命令,外人不得进入营地。”小队长冷冷地说道。
  
  “我可有这个。”霍格把手里的路条晃得“哗哗”作响。
  
  小队长不屑地说道:“那东西只能保证你能安全的从石堡走到这里。我们暗皮部族的营地可不允许外人进入。”
  
  “混蛋!”霍格恼怒地说道,“我可是河爪氏族未来的族长,是来拜访你们族长的客人,你们居然把我拒之门外?”
  
  “是客人的话有美酒佳肴好招待,可要是豺狼来了……那就只有武器说话了。”霍格的话音刚落,就听见身后的森林里传来一只豺狼人的说话声。
  
  不等霍格回头,巡逻的小队成员已经纷纷收起武器开始行礼了。范高雷带着大队的豺狼人走了过来。
  
  “豺狼没来,豺狼人来了,你打算用什么武器来跟我说话?”看着面前巡逻队的反应,霍格也猜到了来的豺狼人是什么身份了,它慢腾腾地转过身,可是一看到来的豺狼人以及它身后军队的装备,霍格的两眼直接馋红了。
  
  范高雷的身高和霍格相仿,但是那一身行头可比霍格的好太多了。一身板甲把它魁梧的身材显得更加威武,更不要脸的是梵高脸就像献宝似的在身上挂了好几样武器,腰上两边分别挂着佩剑和弩机,背后背着盾牌和一柄重型狼牙锤,搞得自己跟个武器架似的。范高雷身后的那支队伍里的豺狼人也是一水儿的全身板甲,再看它们的武器,从弯刀盾牌到长矛弓弩也是样样俱全,看样子也是搞起了多兵种混合编队。
  
  霍格那眼馋的神情自然被范高雷看在了眼中,能让豺狼人之中最大的族群未来的族长如此羡慕嫉妒恨,这种感觉岂是一个爽字可以尽诉的?
  
  霍格在羡慕的同时心中也在不断地盘算,遇到这样一支武装到牙齿的同族军队自己的族群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才能把它彻底消灭,可是算出来的结果让它很难接受,这让它坚定了一个信念,回去以后一定协助它的父亲死死抱住石堡的大腿,等以后它们族群的战士也都有这样的武器装备了那就可以统一豺狼人各部族,自己的父亲就可以成为第二个豺狼人之王,自己就是第三个。
  
  “豺狼人也分什么豺狼人。说吧,一向看不起我们暗皮部族的河爪部族来我们的营地要干什么?”范高雷得瑟地整理了一下它身上的武器问道。
  
  “我是来拜访暗皮部族族长的,不跟小喽啰说话。”霍格的两眼不断地盯着暗皮豺狼人军队的装备。但是暗皮豺狼人可不知道霍格打量的是它们的装备,看它那灼灼放光的双眼还以为这只河爪豺狼人取向不正常呢。
  
  “那你得去石堡了。”范高雷完全不计较霍格的无理,它发现只要自己动一下武器霍格就会盯着武器看,这种土豪戏弄土豹子的感觉实在太爽了,所以它继续得瑟着,“这次我们猎杀了好几只黑色的龙人,抓了些兽人,父亲带着猎物去石堡换取奖赏了,我估计啊,又能换到不少好东西。”
  
  霍格“哼”了一声掉头就走,它实在不想看范高雷那个小人得志的样。
  
  “范高雷,你们出去打猎时候带的食物有点怪味了。”巡哨的小队长指着范高雷身后的包裹说道。
  
  范高雷打开自己包裹取出一个熟的野猪腿在鼻子下嗅了嗅,然后夸张地说道:“真的坏了,简直臭不可闻,扔了扔了。”说完甩手把猪腿从霍格头上扔了过去。
  
  “哎呀,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没砸着你吧?”范高雷贱兮兮地对霍格说道。
  
  霍格的心在滴血,范高雷你就是个畜牲,这么好的一大块肉你就扔了?这么个败家玩意儿雷电之神怎么不劈死它?心里把范高雷骂的狗屁不是但是面上仍然强作镇定的说道:“以你的眼神想砸中我很难。”然后帅气地转身离去,只是那个下意识瞥向那条野猪腿的眼神深深地出卖了它,范高雷放肆地大笑着。
  
  黄奕斐打着哈欠坐了起来,他还没来得及去揉惺忪的双眼,就听到耳边一个银铃般的声音问道:“客人您醒了?”
  
  “嗯……嗯?”黄奕斐稀里糊涂地应了一声而后立即惊醒,猛地睁开眼睛问道,“你是谁?我这是在哪里?”等他问完了才发现自己的眼前躬身站着一个一身女仆装的性感尤物,由于她是躬身施礼的状态,所以黄奕斐看不到她的脸,但是那一对大灯却是夺人二目。
  
  “这里是丽春院的客房,奴婢奉命照顾客人。”女仆依然低着头鞠着躬,这让原本就口干舌燥的黄奕斐更加口干舌燥,
  
  “丽春院……”黄奕斐心里那叫一个寒,自己好好一个纯情大处(你们说我直接用空括号能不能反和谐)男怎么就到了青楼了呢?“你主人是谁?”
  
  “主人是您的朋友。”女仆见到黄奕斐开始往床下出溜,连忙上前扶住黄奕斐。黄奕斐一阵眩晕,穿着暴露的女仆,可爱的脸蛋诱人的身材这对只在电脑中见过这些东西的单身狗黄奕斐来说杀伤力有些大的过份了。不过他比杨华庚要好上一些,至少脑子的思考功能还在,丽春院,天朝味十足的名称,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仆说她的主人是自己的朋友,再联想一下之前朱亚非和杨华庚说过的话,那么这个地方的主人就呼之欲出了。
  
  “死狗?”看着女仆抿着嘴偷笑黄奕斐连忙改口,“啊不是,是杨华庚?”
  
  女仆微笑着点头答应,黄奕斐心中泛起一阵阵的酸水儿,当时朱亚非答应给杨华庚的是二十个大咪也就是十个美女,看着眼前这个女仆绝对算得上是美女了,这个标准的十个美女啊,累死死狗那个混蛋算了。黄奕斐不无邪恶地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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